在明明朝时期,中央与西藏地方的联系进一步加强。明王朝设乌斯藏行都指挥使司和朵甘行都指挥使司,管辖今西藏、甘肃、青海和四川西部的藏区,并常赏赐给藏区上层贵族以大量的锦帛、裀褥。而从藏区进贡的物品中看,氆氇、毛缨、足力麻、铁力麻等纺织物品占了贡物的大部分。说明当时藏区的纺织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而纺织业正是服饰发展的基础。为明代藏族服饰业发展提供的另一个优良条件是中原与西藏官方民间的大量的茶马贸易,为西藏输入了大量的布帛、缎绸和纺织成品,这些贸易是以前任何时代都难以企及的。
此外,明代西藏的藏戏艺术有了很大的发展,与藏戏艺术密不可分的服饰艺术也自然迅速兴起。藏戏服饰除了历史上贵族们的日常服饰外,还发展出了另一类高度夸张的服饰以及大量的面具。并且这些服饰和面具都是严格按照戏剧角色的地位身份配置,并为其性格特征服务的。这类服饰艳丽、夸张,重在表现力与强烈的装饰效果,成功地将西藏服饰经过艺术处理后搬上了戏剧舞台,为西藏服饰文化增添了新的血液。同时又大大促进了西藏戏剧、舞蹈、美术等艺术的发展。